大家好,我是小跳,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弗罗斯特羽毛球,弗罗斯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
2、生于加利福尼亚州。
3、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
4、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
5、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
6、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
7、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
8、 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和《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
9、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
10、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
11、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
12、在他75岁和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
13、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
14、他不追求外在的美。
15、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
16、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
17、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
18、《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价值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
19、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
20、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十四行体的各种变体,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21、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
22、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23、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
24、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