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中,学生需要掌握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核心内容。以下是对本课程主要知识点的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呈现,便于复习和记忆。
一、行政法概述
知识点 | 内容 |
定义 |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特征 | 公共性、强制性、广泛性、灵活性 |
法律渊源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国际条约等 |
二、行政主体
知识点 | 内容 |
含义 | 指依法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
类型 | 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组织(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 |
责任 | 行政主体应对其行为后果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行政行为
知识点 | 内容 |
分类 | 抽象行政行为(如制定规章)、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 |
特征 | 主体特定、内容明确、对外发生效力 |
效力 | 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
无效情形 | 明显违法、无权作出、内容不可能实现等 |
四、行政程序
知识点 | 内容 |
基本原则 | 公正、公开、参与、效率 |
主要制度 | 告知制度、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回避制度 |
法律依据 | 《行政程序法》(草案)及相关法律规定 |
五、行政复议
知识点 | 内容 |
定义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定机关申请重新审查的法律救济方式。 |
申请条件 |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复议请求、合法的申请期限(60日内) |
复议机关 | 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 |
结果 | 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 |
六、行政诉讼
知识点 | 内容 |
定义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
受案范围 | 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
诉讼参加人 | 原告、被告、第三人、代理人 |
举证责任 | 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 |
诉讼程序 | 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 |
七、行政赔偿
知识点 | 内容 |
定义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损害的,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
赔偿义务机关 | 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 |
赔偿范围 | 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
赔偿程序 | 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服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
八、行政监督与法治政府建设
知识点 | 内容 |
行政监督 | 包括内部监督(如审计、监察)和外部监督(如人大、政协、媒体、公众) |
法治政府 | 强调依法行政、权责统一、程序正当、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
政府信息公开 | 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透明化 |
总结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一门理论性强、实践性广的课程,涵盖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各个方面。通过系统学习和理解上述内容,有助于考生在考试中准确把握重点,提高应试能力。建议结合教材、历年真题和案例分析进行综合复习,以达到最佳效果。